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四章(第1页)

一旦不写日记,我这一天一天日子里面做的事情就模糊了起来,所以我觉得写日记还是相当有必要的。

说起来也真是奇怪,人一旦专注于干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日子就过得飞快太快了,我根本就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时间,嗖的一下就溜走了。

这个窗帘的问题,我已经将就了两年多了。

难以置信,将就了这么长时间。

虽然说我觉得将就版本反正比原装版本要好一些,因为原装版本它其实并不是褪色的哦。

特别遮光。

有空我还需要把水池子的把手那里修理一下。

他现在动不动就滴一下水,因为他没有关到最里面,没有关到最里面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能关到最里面了,如果我的给解开的话,我回去还可以错位一下修补一下,但是我不懈怠的话,这个问题就比较难以解决了,哎呀,卸开的话又有锈什么之类的,就蛮脏的不太想动。

还是懒的。

要不要今天出门买一趟肉,好像没有特别大的必要性。

具体事情再具体说吧,反正我现在嗯虽然说每天无所事事,但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偏偏做不完,真是。

奇怪的人生啊。

再说当时我印象里面jk罗琳说过,他和阿布斯之间该做的都做了,在那两个月的时间里面,我就单纯利用一个人的好像没有必要做到这一步吧,是没有必要说他自己的。

呃,也给搭在里面吧。

可能利用的成分不少,但是估计真情应该还是有一些的。

而且他后来也是一直是单身,如果要是他和阿布斯的感情真的这么假的话,他你看他后来成为黑魔王一步一步走上来,如果要是他真的觉得结婚也好,配偶也好都可以这么利用的话。

那他直接找一个大家族,娶一个女的。

这不是如虎添翼吗?甚至还可以取多次史乱终弃取一个好处,吃了之后再扔掉,再换一个。

甚至我有时候觉得他们一直以来可能都是有一定的感情的,但是可能感情就没有那么重要,他在很多事情的后面。

毕竟从他对待这个写忙的态度来看。

走到哪儿就写文跟到哪儿照理来说,写文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物品,它是一个很重要的保险。

更重要的一个物品正常来讲,它应该是把这个血盟放在一个非常难以被拿到的地方才对,先小心保存起来,就像是伏地魔保存它的魂器那样保存。

他做的事情正好相反,他自己本人走到哪儿就写文跟到哪儿。

一开始在美国的时候,他假扮成别人,居然随身还带着血盟,然后被抓了之后血盟也也被抓了。

后来越狱的时候把这血盟又给拿回来了。

他演讲的时候也是雪萌直接带着胸口就最后血包被偷了,你说他要是像藏魂器一样,而这血盟好好的藏在一个地方,怎么可能被偷呢?那那这样的话,邓布利多根本就没有机会去跟他打了,解决不了了。

热门小说推荐
飞剑问道

飞剑问道

在这个世界,有狐仙河神水怪大妖,也有求长生的修行者。  修行者们,  开法眼,可看妖魔鬼怪。  炼一口飞剑,可千里杀敌。  千里眼顺风耳,更可探查四方。    秦府二公子‘秦云’,便是一位修行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飞剑问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

...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